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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新 生 需 知 ※
01、报名须知
02、关于退班的规定
03、关于转班的规定
04、听课证的规定
05、转让听课证的规定
06、学习期间的规定
07、学校的课程安排
08、考试取证简介
09、关于推荐工作
10、关于住宿
11、报名常见的疑问
   
新生需知
 
 
关于退班的规定
(注: 学校活动期间部份规定无效)

一、程老师计算机学校学籍转退管理规定
  根据《社会力量办学培训机构学员退费规定(试行)》及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
二、退费的具体情况:
  1. 学员开学前一周要求退费的,学校除扣除相应手续费外退还全部学费。除此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(出差、出国、不想学习、没时间等)退费。
  2. 如确属校方原因,无法开课而造成学员退费的,具体情况核对后,退还未听课程的课时费用,不扣除手续费。
  3. 超过一周(特殊情况不予退班的除外),但未结束相应学习的四种情况可以退费:
    a、应征入伍;(凭入伍通知书) b、被正规院校录取的学生(凭学校的入学通知书)。
    c、本人大病住院;(县级以上医院住院手续)。
    d、工作异地调动超过1年者,报名日期1月以内(以交费凭证日期为准)未上专业或未安排专业课者。(凭双方单位人事部门开具工作调动证明,)经调查情况属实者可以酌情退费。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班。
  4. 退费方式:携带本人听课证、身份证、收费凭证、退费登记表前来办理退费(代办退班还需出示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及代办委托书),缺任意一项不予办理。
  5. 退费时间:我校每周四为学籍转退工作日,其他时间一律不予办理退费事 三、不予退费的具体情况:
    (1)改班不退费。
    (2)单独补课或插班的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费。
    (3)计算机课程的各单科班,报名后概不退费。
    (4)速成班的学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退费。
    (5)交费凭证上若多开金额数目的不允许以任何理由退费。 

注:为已开发票的扣除发票金额8%的税费。汇票扣除金额的8%费用。
  退费金额=已交费用-课时费(学费除以课时数)-学费全额的5%手续费-相关的费用(资料费、手续费)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最终解释权归程老师计算机学校所有

 
 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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